探險運動、探險旅游和探險教育是近年來在我國發展較快的戶外休閑活動和體育健身方式之一,參與者已經快速增長到1.3-1.7億人口,促使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個人進入這個市場。規范和提高探險領隊的個人能力和行為,將有利于促進探險行業走向產業化、規范化和可持續發展。
相較于一般的戶外旅游或休閑健身活動,探險活動具有更大的風險性和不確定性,因此探險領隊,也不同于一般意義的導游或領隊的概念,而是專門指提供探險服務的機構具有取得資格的探險運動、探險旅游、探險教育和探險治療的專業人員,并對他們提出了特殊要求。
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說明一名合格的探險領隊所應具備的職業素質和能力的標準。對于探險領隊而言,帶領不同的探險運動項目,如皮滑艇、攀巖、登山、滑雪等,需要具備不同的專業技能。同時,還要具備一些通用職業能力和素質,如溝通能力、講解能力、急救能力等。
本標準主要針對探險領隊提出了共性的、原則性的和基本能力的要求。其中的技術要求借鑒了國內外的相關標準,尤其對于探險的含義,是結合國際流行趨勢和我國的發展現狀而作出的詮釋。
由于探險活動的多樣性和多變性,領隊需要根據不同的活動項目和不同的目的地而采取相應的措施和方法。